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_scro.mee.gov.cn
生态环境部华南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和生态环境部委托,负责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五省(自治区)区域内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工作,主要职责为: 负责核设施核与辐射安全的日常监督和核设施正常换料大修的监督管理和控制点释放。 负责核设施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技术利用项目辐射安全和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 负责铀矿冶辐射环境管理的日常监督。 负责由生态环境部直接监管的核设施、核技术利用项目和铀矿冶的辐射环境监测工作的监督及必要的现场监督性监测、取样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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