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_gzzy.jxfy.gov.cn
法院的前身为江西省人民法院赣西南分院,成立于1950年4月。1951年7月改称为赣州分院,1954年6月改为赣南分院,1955年2月改称为江西省赣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1964年6月改称为赣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1998年12月国务院批准赣州撤地设市,1999年7月1日改称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现内设办公室、政治部、立案庭、刑一庭、刑二庭、民一庭、民二庭、金融审判庭、民三庭、民四庭、行政庭(国家赔偿委员会办公室)、审监庭、执行局、研究室、法警支队、司法技术处、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机关党委、督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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